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1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3-12-23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东省汕头市宏光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1、本品为生物源杀虫剂、杀螨剂。2、本品渗透移动性较好,渗溶因子能迅速携带药剂粒子进入害虫体内,通过胃毒、触杀发挥作用,使害虫麻痹、拒食而死。3、控制害虫时间较长,对高抗性害虫、害螨防效较好。4、本品对果园、蔬菜上的害虫如红蜘蛛、潜叶蛾、锈壁虱、二斑叶螨、桃小食心虫、梨木虱、小菜蛾等防效较好。 |
注意事项 | |||
1、安全间隔期:萝卜7天,甘蓝3天,小油菜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2次。2、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本品不得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丢弃,也不可挪作他用。7、赤眼蜂、瓢虫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将病人及时送医院就诊。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于通风、阴凉、干燥防雨的库房中,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2、贮运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