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23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农药名称: | 杀螟丹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东莞市瑞德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螟丹 | cartap | 9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40-6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施药适期为卵孵高峰期和蚁螟盛发期,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隔15-2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2.施药时田间保持3-5厘米的水层,施药后保水3-5天效果最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沙蚕毒素的一种衍生物,对害虫主要是触杀和胃毒作用,同时具有内吸及一定的拒食和杀卵作用。作用机制为阻滞神经细胞接点在中枢神经系统中的传递冲动作用,使昆虫麻痹。本品对害虫击倒较快,有较长的残效期。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2]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物与皮肤和眼睛直接接触。[3]本品对蚕毒性大,蚕区施药要防止药液污染桑叶和桑室.[4]本品对鱼有毒,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和污染水源。[5]水稻扬花期或作物被雨淋时,不宜施药。本品喷药浓度过高,对水稻也会产生药害。[6]皮肤过多沾附本品药液,会有痒感。喷射时应尽量避免皮肤沾附药液,并于喷药后仔细洗净接触药液部位。[7]十字花科蔬菜的幼苗对本品较敏感,使用该药时,应避免溅及这类作物。[8]使用过的空袋,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土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所有施药器具,用后应立即用清水或适当的洗涤剂清洗。对清洗后的残液要采用安全的方法妥善处置。对未使用完的剩余药剂应密封好后,贮存于安全的地方。操作完毕后,应即时清洗防护用品,并清洗手、脸和可能污染的部位。[9]为延缓抗性,应与其他作用机制的农药交替使用。[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有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痛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如若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若发生中毒, [1]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2]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以原包装加锁放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光、避热。远离儿童,上锁保管。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