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苄·丁登记证PD20085273-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5273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23 有效期至: 2028-12-22
农药名称: 苄·丁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苄·丁登记证PD20085273-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剂型: 细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天丰生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苄嘧磺隆 bensulfuron-methyl 1.1%
丁草胺 butachlor 23.9%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抛秧田 一年生杂草 150-200克/亩 毒土法(或毒沙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水稻抛秧后5-10天用药一次。 2.将本品均匀地拌入追肥尿素或沙土中,拌料先用1公斤/亩,充分拌匀后再加入其余尿素或沙土拌匀,然后撒施。施药后要保水5-7天,水层深度以不淹没水稻心叶为准。3.本品在水稻生长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磺酰脲类和酰胺类除草剂的混剂,是一种广谱、低毒的水稻抛秧田一次性除草剂。
注意事项
1.请按照农药安全使用规范使用本品。应根据田间杂草草相及抗性等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用药。2.防止药剂与其它植物接触,施药后的田水不能流入其它田地及池塘,以免药害。3.严禁用于秧田、直播田,以免药害。 4.本品每亩用药量与用药地区土壤、气温等因素有关,高温应减量用药。漏水田、沙性田、小苗及弱苗田请慎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勿将药液排入水体中,以免污染水源和水生生物。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施药时不可饮食,饮水、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在农业技术人员指导下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本品对眼睛有轻微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干净。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请医生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适宜储存温度为0℃~35℃。运输时应注意避光、防高温、防雨淋。运输和装卸时注意轻拿轻放,以免损坏包装。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远离火源或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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