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2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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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华星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夏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5-44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1-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1-4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31-44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以禾本科杂草2-3叶期施药最佳,每亩兑水30千克,均匀喷雾一次。2.本品对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芳氧苯氧丙酸类旱田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选择性较强,对阔叶作物田的禾本科杂草有较好的防效。具有活性较高,用量较少,杀草速度快,施药期宽,可混性强,药效稳定等特点。不易受雨水,气温等环境条件的影响。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用于棉花、花生、夏大豆、油菜上,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2.本品不能用于大麦、元麦、燕麦、玉米、高粱等禾本科作物。3.防除单、双子叶杂草时,本品可与氟磺胺草醚、乳氟禾草灵、草除灵等按各自用量现混现用。4.使用时应选择晴好无风天气、土壤墒情好、温度适宜(15-30℃)、杂草生长旺盛期。温度低于5℃时或降雪条件下施药难以保证防效。5.使用时用正确穿戴防护用品,用完药后,要及时洗手、脸及裸露皮肤。6.施药器械使用后用大量清水将各部位彻底清洗。7.为了保护环境,请不要污染水源。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9.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若药液溅入眼睛,用大量清水冲洗后再请医生治疗;如误服,应立即送医院治疗,可参照甲苯等溶剂中毒方法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远离食物、种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注意防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