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6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农药名称: | 烯啶虫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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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丰乐农化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烯啶虫胺 | nitenpyram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2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烯啶虫胺用一种新烟碱类杀虫剂,其作用机理为作用于昆虫神经,对昆虫的轴突触受体具有神经阻断作用。本品具有内吸和渗透作用,持效期较长,对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每季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21天。2、配药和施药时,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5、本品对蜜蜂、家蚕等有毒,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桑园和蚕室周围禁用,注意保护鸟类。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7、不能与强碱性农药或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 |
中毒急救措施 | |||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果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不慎误服: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不能与食物、种子、饲料和饮料等同贮同运。2、加锁保存,勿让儿童及畜禽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