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WP200805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2 |
农药名称: | 电热蚊香液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电热蚊香液 |
登记证持有人: | 福建省晋江金童蚊香制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卫生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炔丙菊酯 | prallethrin | 0.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卫生 | 蚊 | / | 电热加温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旋开电热蚊香液的瓶盖;2.将蚊香液套入蚊香器内,向右旋固定;3.将蚊香器插上电源,指示灯亮即开始工作。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含拟除虫菊酯,能有效驱杀蚊子,适用于家庭、宾馆、办公室、饭店等室内场所。 |
注意事项 | |||
1.使用时勿接近火源,不用时或更换电蚊香液时,请关闭电源,注意防火安全。2.不要倾斜、倒置、横放或吊挂使用。3.使用时请注意通风。4.请存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远离儿童。5.过敏者禁用,使用中有任何不良反应,请及时就医。6.对鱼、蚕有毒,蚕室及其附近禁用,用后洗手。7.使用时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微毒,无特效解药剂。如不慎吸入,请移至通风处,严重的应立即送医诊治。如不慎食入,应清理口腔并携此标签立即就医。如皮肤接触或进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运输过程中产品小心轻放,防止剧烈震动、日晒、雨淋和重压。不能与食品、饮料、种子、粮食、饲料或易燃易爆品等混合贮存和运输。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