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319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农药名称: | 辛硫·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八源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辛硫磷 | phoxim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在棉铃虫初发始盛期施药,注意棉叶两面均匀喷雾。2、高梁、黄瓜、菜豆和甜菜等都对辛硫磷敏感,不慎使用会引起药害,应按已登记作物规定使用量施用。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要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具有触杀、胃毒、熏蒸作用,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最多施药次数3次。2、本品不可与碱性农药混用。3、本品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毒性高,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及蚕场地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注意个人防护,穿防化长袖衣裤和胶鞋,戴防毒口罩、手套、眼罩,施药时禁止吸烟、喝酒、吃东西,施药后及时用肥皂洗净手、脸和其它可能被污染的部位。5、未用完的药瓶要随时盖好,以免挥发;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采取引吐、洗胃、导泻措施(清醒时才能引吐),医生可用阿托品、解磷定等药品对症治疗;治疗时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等药品。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并远离火源、水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蔬菜其它商品同储同运。3、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车辆,配备操作员和押运员,车辆应标“毒”标志及其救援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