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32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农药名称: | 虫酰肼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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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虫酰肼 | tebufenozide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卷叶蛾 | 1500-2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卷叶蛾幼虫初发期进行防治效果最佳。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用药。 |
产品性能 | |||
虫酰肼为非甾族新型昆虫生长调节剂,是一种促进鳞翅目幼虫蜕皮的新型仿生杀虫剂。虫酰肼杀虫机理独特,对鳞翅目幼虫有极高的选择性和防治效果。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对作物安全。 |
注意事项 | |||
1、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剂量及方法用药。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按规定穿戴工作服、手套、保护面罩等,施药后应漱口、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2、本剂对卵的作用较小,请按标签推荐施药时期用药。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安全间隔期:苹果树21天,每季最多用药3次。5、施药后空袋(瓶)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可采用焚烧、深埋等方法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6、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眼有微刺激性。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清水洗干净;溅入眼内,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本品无特殊解毒剂,误食请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