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34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农药名称: | 2甲4氯钠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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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2甲4氯钠 | MCPA-sodium | 8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苯氧羧酸类选择性激素型除草剂。可被植物的根、茎、叶吸收,在禾本科植物体内易被代谢而失去毒性;双子叶植物不能代谢,导致茎叶扭曲、根变形,丧失吸收水分和养份的能力,逐渐死亡。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外包装用编织袋内衬牛皮纸袋和塑料袋三层包装,用后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处理。2、工作时应穿防毒物渗透工作服,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橡胶手套、化学安全防护眼镜。操作中不得进食、饮水或吸烟,工作结束后立即洗脸洗手。3、万一遗洒,应隔离污染区,限制出入,切断火源。少量遗洒,小心扫起,置于袋中转移至安全场所;大量遗洒,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4、产品遇明火、高热可燃。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灭火剂用雾状水、泡沫、二氧化碳和砂土。5、生产使用过程中的废弃物质和废液要妥善处理,不准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6、孕妇及哺乳期女性应尽量避免接触此药。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呕吐、恶心、步态不稳、肌肉纤维颤动、反射降低、瞳孔缩小、抽搐、昏迷、休克等。中毒者立即催吐、洗胃,口服10%硫酸亚铁10ml,每15-30分钟一次,连续3-4次。注意保护脑和肝脏。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远离火源或热源的干燥、阴凉、通风条件下存放,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运输中应防曝晒、雨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