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36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4 | 有效期至: | 2028-12-23 |
农药名称: | 阿维·高氯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徽尚禾沃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4%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1% |
高效氯氰菊酯 | beta-cypermethrin | 1.3%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应于害虫低龄幼虫期施药,喷雾应均匀周到,雾滴覆盖整个植株。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由阿维菌素与高效氯氰菊酯复配的杀虫剂,具有较强的触杀、胃毒作用和较好的渗透性、速效性,持久期较长。用于梨树上防治梨木虱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为降低害虫的抗药性,建议本品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鱼、蜜蜂、家蚕高毒或剧毒,使用时应避免污水源,蜂场、桑园和蚕室。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水产养殖区附近,禁止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按照“农药田间操作规程”施药,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瞳孔放大,行动失调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如遇误食本品,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先判断以哪种中毒为主,若以菊酯农药中毒为主,对症治疗,不能催吐;如以阿维菌素中毒为主,则可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解毒,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