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48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农药名称: | 萘乙酸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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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绥农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3-12-28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萘乙酸 | 1-naphthyl acetic acid | 1%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秧田 | 调节生长 | 1000-1500倍液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育苗期按制剂用药量稀释1000—1500倍液喷施苗床,在稻苗1叶1心期或3叶期喷1次,喷雾均匀。2.萘乙酸在水稻上的使用安全间隔期为140—150天(于秧苗4—5叶期喷施),每个作物周期使用1 次。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是植物生长调节剂,可促进细胞分裂和扩大,诱导形成不定根,根多、根壮、根长,促进多分蘖,增加有效穗数,籽粒饱满。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时避免药液进入口、鼻、眼,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3.清洗器具的废水,不能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废弃物应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作他用。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萘乙酸误服可通过食道引起中毒,可见肝、肾损害。应采用对症治 疗,注意保护肝、肾。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商品同贮同运。 使用后的外包装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