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51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5 | 有效期至: | 2028-12-24 |
农药名称: | 马拉硫磷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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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博嘉农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马拉硫磷 | malathion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盲蝽蟓 | 83-111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应避开高温时间施药。2.大风天气或雨天请勿施药。3.番茄幼苗、瓜类、豇豆、高粱、樱桃、梨、桃、葡萄、和苹果的一些品种对本品敏感,使用时应避免飘移到邻近作物,以免产生药害。 |
产品性能 | |||
马拉硫磷是非内吸的杀虫剂,有良好的触杀和一定的熏蒸作用。进入虫体后首先被氧化为马拉氧磷,从而发挥毒杀作用,而当进入温血动物体时,则可被羧酸酯酶水解,因而失去毒性。 |
注意事项 | |||
1.配药、施药时,避免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上。如溅到身上,用肥皂和水冲洗。溅到眼睛内,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2.施药后,应清洗手和裸露的皮肤。避免药液和废弃容器污染水塘、沟渠等水源。废弃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再用。3.制剂易燃,注意防火。4.安全间隔期不少于14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3次。5.开花植物花期、蚕室、桑园附近禁用。6.建议与其它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混换使用。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1.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 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 至正常值的70-50%;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 、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 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2.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 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立即引吐 、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避光的仓库中。贮存和运输应有专门的车辆和仓库。2、装卸时要轻拿轻放并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混放、混运。3、应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