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N26-9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8-12-26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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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1-13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2%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9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无 |
产品性能 | |||
本品外观为均相液体,无可见的悬浮物和沉淀。生物活性为除草。纯品熔点<-5℃,沸点156℃/0.5mmHg,蒸气压0.6mPa(25℃),密度 1.070(25℃),水中溶解度20mg/L(20℃),溶于大多有机溶剂,包括醋酸乙酯、丙酮、乙醇、苯、己烷等,165℃时分解,对光稳定。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直接用于农作物或其它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按照包装桶的标识开启包装桶。操作时应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工作服,戴橡胶耐油手套,远离火种、热源、严禁吸烟。2、可根据情况对包装桶进行再利用或送三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如果再利用,必须将包装桶内残余物经过吹扫置换,吹扫置换后所产生的物质,送三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3、如果发生泄漏或遗洒,应用沙土将泄漏或遗洒液体覆盖,然后将沙土送三废处理装置进行处理。 4、如果着火,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剂进行灭火。5.用过的容器和废气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或做他用。6.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产品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若误服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