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597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9 | 有效期至: | 2028-12-28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临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50-75克/亩 | 喷雾 |
棉花 | 蚜虫 | 25-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棉铃虫、蚜虫产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初期叶面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14天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安全间隔期14天,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外观为均相液体,无可见的悬浮物和沉淀,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具有内吸、触杀和胃毒杀虫作用,对棉花棉铃虫、蚜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本品为高毒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吸入有毒,吞噬可致死,注意安全防护。3、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手套、眼罩、口罩等防护用具,避免直接吸入粉滴,严禁饮食和吸烟。7、避免药粉漂移到人、畜身上。8、废弃物按环保部门要求处理,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恶心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模糊不清,皮肤出现皮炎如风疹而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到1小时即出现出来。急救方法:若不慎接触皮肤和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用肥皂水洗净皮肤,并接受医生治疗。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紧急医疗处理咨询电话:010-83132345或010-63131122。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严防潮湿、日晒和烟火,保持良好的通风。2、避免与皮肤及眼睛,防止由口鼻吸入。3、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同贮同运。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5、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露、不坠落、不损坏,不可在居民区或人口稠密区滞留,并按规定线路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