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08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期至: | 2028-12-29 |
农药名称: | 杀虫双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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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水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田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0-12-15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9%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虫双 | bisultap | 29%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124-152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初龄幼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2.在防治水稻二化螟时,施药时应确保田间有3-5cm水层3-5天,切忌干田用药,以免影响药效。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在水稻上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神经毒剂,昆虫接触后和取食药剂后表现出迟钝、行动缓慢、失去侵害作物的能力,停止发育、虫体软化、瘫痪、直至死亡。杀虫双有很强的内吸作用,能被植物的叶、根等吸收和传导。 |
注意事项 | |||
1.操作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不饮食、不抽烟。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预防由口、鼻吸入。使用完毕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流动的清水冲洗裸露的皮肤和衣物。2.对家蚕具高毒,对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在蚕区使用杀虫双水剂必须十分谨慎。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豆类、棉花、白菜、甘蓝等十字花科蔬菜的幼苗对杀虫双较为敏感,使用时请注意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4.为延缓害虫抗性产生,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农药轮换使用。5.开启瓶盖时,请注意药液溅出。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2.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会引起中毒,草蕈碱样症状明显者可用阿托品类药物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对抗,但注意防止过量。忌用胆碱酯酶复能剂,禁用解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