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09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期至: | 2028-12-29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尚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5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花虫害发病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3、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4、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的间隔时间为48小时。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 |
注意事项 |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不可与铜、汞及呈碱性的农药物质混用,也不可与之使用期前后紧接。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中毒症状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 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 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或碱性液体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1-86943874。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