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09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期至: | 2028-12-29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中等毒(原药高毒)
中等毒(原药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沧州蓝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80-24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棉铃虫卵孵盛期施药,亩用药量兑水50公斤,注意喷雾药均匀。2.大风天或预计一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该产品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可以有效地杀死害虫的卵、幼虫和成虫。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进入虫体后,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昆虫神经传导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无法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使昆虫出现惊厥、过度兴奋、麻痹与震颤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最终死亡。昆虫的卵与药剂接触后通常不能活过黑头阶段,即使孵化,也很快死亡。 |
注意事项 | |||
1.本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产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该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和防毒面具,避免接触药剂。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一小时即表现出来。2.急救治疗: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可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搬运过程中应轻拿轻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