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617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0 | 有效期至: | 2028-12-29 |
农药名称: | 敌百·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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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聚帮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18-12-12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2022年08月08日,变更原持有人孟州云大高科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20% |
敌百虫 | trichlorfon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6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3次。 2.本品对玉米、大豆、高粱、烟草、莴笋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产品在棉花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 5.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由敌百虫和毒死蜱复配而成,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熏蒸、胃毒、触杀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棉花作物上的棉铃虫幼虫,宜在幼虫早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混配而成,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蜜源花期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禁止毒死蜱在蔬菜上使用。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主要原因,若判断为毒死蜱中毒为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的发生。中毒急救电话: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