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70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30 | 有效期至: | 2028-12-29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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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微囊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圣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3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3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花生 | 蛴螬 | 350-500克/亩 | 喷雾于播种穴内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花生播种时施药,喷雾于播种穴内。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2.气温高于28℃,风速较高时停止施药。3.本品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毒死蜱为有机磷类杀虫剂,是一种胆碱酯酶抑制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在叶片上残留期不长,但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因此对地下害虫防治效果较好。本品可用于防治花生蛴螬。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对水生生物有毒,要远离河塘等水域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对鸟类有毒,鸟类保护区禁用;对蜜蜂和家蚕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用并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家蚕及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本品使用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长衣、长裤,戴手套和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和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配。5)本品对烟草、莴苣、瓜类苗期、某些樱桃品种较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剂漂移到上述作物上。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不可随意丢弃。7)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8)禁止儿童、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中毒急救: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 皮肤接触:立即脱掉污染衣物,用软布去除污染农药,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立即将患者转移至空气流通处,呼吸困难者给输氧,并及时就医。误服: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可使用阿托品或解磷定解毒。医生应注意防止病人发生迟发性神经毒性问题。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