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71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22 | 有效期至: | 2028-12-21 |
农药名称: | 百菌清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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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烟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海城园艺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百菌清 | chlorothaloni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黄瓜 | 霜霉病 | 500-800克/亩 | 点燃放烟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保护地黄瓜霜霉病发病前期至发病高峰期,视病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4次。2、本品对梨、柿、桃、梅和苹果树易药害,勿施用。3、本品在施用前,棚室一定密闭。本品根据实际情况均匀摆放,并距作物20cm以上。大风天,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有机氯类农药。能与真菌细胞中的3-磷酸甘油醛脱氢酶中的半胱氨酸的蛋白质结合,破坏细胞的新陈代谢而丧失生命力。其主要作用是预防真菌侵染,没有内吸传导作用。可用于防治黄瓜作物上的霜霉病。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黄瓜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4次。 2、本品为有机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理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物、家蚕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 5、使用本品应穿戴防护服、防毒面具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脸。施药期间在大棚出入口设置警示标志,避免人畜误入中毒。 6、本品在大风天勿施用。点燃本品时如发生明火,应立即吹灭,都发烟后,人立即撤出棚室。 7、本品与杀螟硫磷混用,桃树易发生药害;与炔螨特、三环锡等混用,茶树会产生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
无全身中毒报道。皮肤、眼粘膜和呼吸道受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炎,炎症 消退较慢。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误服立即催吐,洗胃。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避光、干燥、阴凉、通风、防潮处,避免重压,贮存温度不能超过30℃。远离火源。远离儿童,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