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61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20 | 有效期至: | 2028-12-19 |
农药名称: | 杀螺胺 | 毒性: | 微毒
微毒 |
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杀螺胺 | niclosamide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沟渠 | 钉螺 | 2克/立方米(浸杀);2克/平方米(喷洒) | 浸杀或喷洒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可用于江湖洲滩、河滩、山区、沟渠、田间钉螺的灭杀。 |
产品性能 | |||
杀螺胺是具有胃毒作用的杀软体动物剂,对螺卵、血吸虫尾蚴等有较强的灭杀作用,对人畜毒性低。 |
注意事项 |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2、使用时应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不可与其他药剂混用。3、对鱼类、蛙类、贝类有毒,使用时严禁药液流入河塘,施药器械不得在河塘内洗涤。4、对蜜蜂和家蚕高风险,在桑园附近和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5、用药时应注意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穿保护服、戴口罩、风镜和胶皮手套等以防中毒。药后立即洗手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无特效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立即携此标签,送医就诊,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中确保不泄露、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防高温、雨淋,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