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5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8 | 有效期至: | 2028-12-17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可湿性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省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2-01-09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50-20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使用技术要求:1、在棉铃虫卵孵化盛期施药,喷雾要均匀周到,严防漏喷和重喷,以免影响防效。高温天、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2、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勿在安全间隔期内进行采收。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7天后方可入内。 |
产品性能 | |||
该产品为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双重作用,进入虫体后,抑制乙酰胆碱酯酶,使昆虫神经传导中起重要作用的乙酰胆碱无法分解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使昆虫出现惊厥、过度兴奋、麻痹与震颤而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最终死亡。昆虫的卵与药剂接触后通常不能活过黑头阶段即使有孵化,也很快死亡。对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按推荐剂量使用,对作物安全。为减缓抗性,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2、使用时应远离蜂场、蚕室等地区,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剩余药液要妥善保管,施药后将器械清洗干净,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不要污染水源及其它非目标区域,使用过的空包装,用清水冲洗三次后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改作其它用途。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开启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撒漏或者人身伤害。5、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准吸烟、饮水、进食,使用后要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并更换衣物。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7、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昏、视力模糊。 严重者血压下降、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局部红肿奇痒,呼吸困难等。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清洗并就医。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并就医。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至空气清新处并就医。误服:立即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2-83889090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阴暗、低温、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装卸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或碰翻,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远离火源和水源,避免直接暴露在阳光下。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及其他物品同储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