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吡蚜酮登记证PD20132576-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132576 首次批准日期: 2013-12-17 有效期至: 2028-12-16
农药名称: 吡蚜酮 毒性: 低毒

杀虫剂吡蚜酮登记证PD20132576-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剂型: 水分散粒剂
登记证持有人: 青岛恒丰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50%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吡蚜酮 pymetrozine 5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飞虱 12-16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适宜施药时期: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 2.本品应现配现用,喷雾时要均匀周到。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作用机理为,水稻稻飞虱接触药剂即产生口针阻塞效应,停止取食,丧失对植物的危害能力,并最终饥饿致死,而且此过程不可逆转。用于水稻稻飞虱的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使用2次。 2.使用本品时应戴防护手套、口罩,穿干净防护服,施药期间不得吸烟、进食,施药后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清洗裸露的皮肤和衣服。避免与皮肤、眼睛直接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施药后应及时清洗药械。不可将废液、清洗液倒入河塘等水源。 4.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在规定剂量内使用,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域禁用。水产养殖区、河塘等附件禁用。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废水禁止排入水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头晕、头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立即将吸入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及时用肥皂和清水彻底冲洗干净,应不少于15分钟。仍不适应者,误服,则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请医生对症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通风、阴凉、干燥的库房中,远离火源或热源。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远离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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