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47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7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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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辽宁省沈阳市和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苹果树 | 蚜虫 | 1500-2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品在苹果树新梢生长期,蚜虫发生初盛期施药效果好。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吡啶类化合物,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之外,还具有强渗透作用,速效的杀虫力,残效期较长,可防治苹果蚜虫。 |
注意事项 | |||
1、因本剂对桑蚕有毒性,所以附近有桑园,切勿喷洒在桑叶上。 2、不可与强碱物质(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混用。 3、养蜂区、水产养殖区附近慎用。禁止在河塘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4、安全间隔期30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本品对皮肤有刺激性。1.皮肤接触:立即用大量清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