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4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7 | 有效期至: | 2028-12-16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正邦作物保护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2021-03-02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60-9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稻纵卷叶螟盛孵至2龄幼虫高峰期施药,每亩兑水50-75公斤均匀透彻喷雾。 2.烟草对毒死蜱敏感,应避免药液飘移到烟草上。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产品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3次。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作用机理是通过抑制害虫体内胆碱酯酶,具有胃毒、触杀及熏蒸作用。对水稻稻纵卷叶螟有较好的防效。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2.本品对鱼类有毒,应避免药流如湖泊、河流或鱼塘中清洗喷药器皿或弃置废料时,切忌污染水源,桑园,蚕室附近禁用,蜂场附近禁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轻度中毒:急性中毒多因误食引起,约半小时到数小时可发病,轻度中毒:全身不适,头痛、头昏、无力、视力模糊、呕吐、出汗、流涎、嗜睡等,有时有肌肉震颤,偶有腹泻。中度中毒:除上述症状外剧烈呕吐、腹痛、烦燥不安、抽搐、呼吸困难等。重度中毒:癫痫样抽搐。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立即发病。 如药液溅于皮肤,立即用碱性肥皂洗涤。如药液溅于眼内或喷药过程感到不适(如发涩、流泪),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如意外摄入,携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急救措施: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应注意预防迟发性神经毒性发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