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13253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13-12-16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农药名称: | 吡蚜酮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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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悬浮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红土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吡蚜酮 | pymetrozine | 2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20-24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防治稻飞虱在低龄若虫至盛发期喷雾,亩兑水50千克。2、喷雾时务必将药液喷到稻丛中、下部,以保证药效。本品杀虫作用较慢,施药后3-4天始见效。如遇害虫爆发,建议改用其他速效性药剂。3、若药后5小时内降雨需补用药,避开大风天用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吡啶类或三嗪酮类杀虫剂,为非杀生性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作用,同时还有内吸活性,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宜在若虫期至发生期施药。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蜜蜂低毒,开花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4、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如石硫合剂、波尔多液混合。5、吞噬或吸入本品有毒,使用本品时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 ,穿戴防护手套、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1、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软布去除沾染农药,立即用大量的水和肥皂冲洗。2、眼睛溅入: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3、吸入:立即离开施药现场,转移到空气清新处。4、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