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19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6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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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黑龙江科润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8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8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移栽田 | 一年生杂草 | 70-113毫升/亩 | 药土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杂草主要通过幼芽和幼小的次生根吸收,抑制杂草体内蛋白合成,导致杂草死亡,防除一年生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水稻移栽田使用时,每个周期最多使用一次。2.本剂持效期适中,不会对下茬作物造成残留药害。3.在秧苗素质不好,施药后遇突然大幅降温、施药后灌水过深或田块漏水等情况下,可能会产生药害,在使用时应注意防止。4.本剂对鱼类毒性较强,不宜在养鱼的稻田使用,施药后的残药及清洗液不能倒入池塘河流中。5.在开启本产品包装瓶时应注意,在旋开外盖后,内有铝箔封口,应用小刀片等锐物划破,再撕掉,切不可用手指或钝物用力挤压,防止突然破裂,造成药液外溅。6.施药后的包装瓶残药及清洗液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倒入池塘河流中,应采用焚烧、深埋等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若不慎溅洒到眼睛或皮肤上,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防止由口、鼻吸入,若发现有不适症状应马上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密封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火源、热源及儿童存放,并加锁。不得与食物、饲料、种子、化肥、医药及日用品混合储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