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1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6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南丰收乐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开封市普朗克生物化学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40-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于棉铃虫产卵高峰期至低龄幼虫发生初期施药,视虫害发生情况,每隔7-10天施药1次,可连续用药3次。2、施药时间应选择在早晨或黄昏。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禁止人畜进入。5、本品在棉花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氨基甲酸酯类高渗型杀虫剂,含有氮酮1.0%。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杀虫机理为抑制棉铃虫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造成神经冲动无法控制传递,使棉铃虫无法在作物上取食,导致死亡。对卵和幼虫均有杀伤作用,在阳光下分解较快,残效期较短。能有效防治棉铃虫。 |
注意事项 |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本品对蜜蜂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禁用。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不能与波尔多液、石硫合剂及含铁、锡的农药混用。4、建议与非氨基甲酸酯类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发生。5、乳油具可燃性,应注意防火,亦不能置于很低的温度下,以防冻结,应放在阴凉、干燥处。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剩余药液和废液应按有毒化学品处理。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中毒症状: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中毒症状出现快,一般几分钟至1小时即表现出来。2、急救治疗:用阿托品0.5-2mg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中毒急救电话:0371-65613848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储存于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2、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