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05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6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农药名称: | S-氰戊菊酯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S-氰戊菊酯 | esfenvalerate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30-40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棉铃虫低龄幼虫期使用,应喷雾均匀。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该药是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与氰戊菊酯不同的是它仅含顺式异构体,但杀虫剂活性要比氰戊菊酯高,是氰戊菊酯的四个异构体中最具有杀虫活性的异构体。对防治棉花棉铃虫有较好防效。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 不要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盛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