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402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6 | 有效期至: | 2028-12-15 |
农药名称: | 异稻·稻瘟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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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广西安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异稻瘟净 | iprobenfos | 30% |
稻瘟灵 | isoprothiolan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125-15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在发病初期使用本品药剂,防治稻瘟病要“狠抓两头,巧治中间”,即狠抓穗瘟和苗叶瘟,巧治叶瘟。一般在4-5叶时和移栽前各治1次。叶瘟可在急性型病斑逐日增加时立即用药防治,穗瘟是防治的重点,一般在破口和齐穗时各治1次。2、如遇连续阴雨,应抓住雨停间隙抢本品。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低毒内吸杀菌剂,施药后药剂被作物吸收并传导到水稻的叶片、茎节及禾穗等各个部位,迅速控制病菌的侵入和防治水稻体内的病菌。本品对水稻的苗瘟、叶瘟、穗茎瘟均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是防治稻瘟病的专用杀菌剂。 |
注意事项 | |||
1、按照农药安全使用的一般操作规程使用,施药后应用肥皂洗手、脸及身体暴露部位。2、本品不宜与碱性农药物质及五氯酚钠混用。3、本品对鱼、虾、蜜蜂、家蚕有毒,使用时不要污染鱼塘、河流、蜂场、桑园。禁止在河塘等水域清洗施药器具。4、本品在水稻作物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建议与作用机制不同的样菌剂轮换使用。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 ,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收缩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者可用阿托品或用解磷定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 引吐)。送医院对症施治,国家中毒控制中心电话:010-83132345。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