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菌剂稻瘟灵登记证PD20083965-河南省国丰健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965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6 有效期至: 2028-12-15
农药名称: 稻瘟灵 毒性: 低毒

杀菌剂稻瘟灵登记证PD20083965-河南省国丰健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河南省国丰健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菌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30%
备注: 2023年11月23日,变更原持有人河南省安阳市国丰农药有限责任公司。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稻瘟灵 isoprothiolan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水稻 稻瘟病 100-15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防治稻叶瘟病于发病前或初发期施药,必要时隔10-14天再施一次,防治穗颈瘟在水稻始穗期、齐穗期,各用药一次,施药时注意均匀喷雾。根椐病情轻重和作物生长期适当增减用药量。2、本品在贮藏过程中可能有分层现象,摇匀后不影响药效,使用前请摇匀。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治疗杀菌剂,主要抑制稻瘟病菌丝的形成,使病菌不能侵入,对已侵入的病菌丝能使其死亡,抑制病斑上分生孢子的形成,内吸性强且能双向传导,水稻叶片吸收的药液能输到施药后长出的新叶片内,稻根吸收的药剂能输导到叶片和穗轴部分,从而发挥防病治病效果。用于水稻稻瘟病防治。
注意事项
1.本品在水稻上安全使用间隔期早稻14天,晚稻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早稻3次,晚稻2次。2.使用时注意与其它不同机制的杀菌剂混用或轮用,防止产生抗药性。3.本品对鱼类有毒,施药时防止污染鱼塘等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禁止吸烟和饮食,施药后用清水洗净手和脸。5.使用过后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6.本品为酸性,能与酸性和中性农药混用,禁止与强碱性物质混用。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低毒,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15分钟。误服用盐水洗胃,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治疗可采用一般含硫化合物的治疗药物。
储存和运输方法
药品置于阴凉通风干燥处,避光保存。放置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勿与食品、饲料同运同贮,远离火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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