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3666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农药名称: | 丙环唑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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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上海生农生化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丙环唑 | propiconazol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具有治疗和保护作用的内吸杀菌剂,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可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可用于防治囊菌、担子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在开启包装物时,应戴用必要的防护器具,要小心谨慎,防止污染。废弃物应掩埋于远离住宅和水源的深坑中,废包装物严禁作为它用,不能乱丢弃,要妥善处理;完好无损的可由销售部门或生产厂统一回收。2、操作时应戴好保护手套和口罩,穿好防护服;不准抽烟喝酒,不许吃东西,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禁止赤膊。3、着火时可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及沙土扑救灭火;散落在车、船厢上或地面上的农药应及时清除,废渣土应埋在离开住宅区、水源的地方。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一般只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无特殊解毒剂,如发生中毒现象对症治疗。若果皮肤接触,立即用肥皂和水冲洗。如果眼睛接触,立即用大量水冲洗15分钟。如果误服,立即送医院催吐洗胃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贮存在干燥阴凉、清洁通风的库房中,严禁与食品、饮料、粮食和饲料等混合贮存,严防日晒和潮湿。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避免碰撞和挤压。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