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366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农药名称: | 异稻·稻瘟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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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菌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异稻瘟净 | iprobenfos | 30% |
稻瘟灵 | isoprothiolane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瘟病 | 150-20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水稻稻瘟病发生初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病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为两种有机磷类杀菌剂复配的而成,具有内吸性水稻植株吸收药剂后累积于叶组织,特别集 中于穗轴与枝梗,从而抑制病菌侵入,阻碍病菌脂质代谢,抑制病菌生长, 起到预防与治疗作用。主要用于防治稻瘟病。 |
注意事项 | |||
1.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 本品是有机磷的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3.在防治稻瘟病有效的浓度下,有时会出现小褐点或小褐线等 轻微药害症状,特别是对籼稻,但一般不影响产量。4.禁止与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等碱性农药混用。也不能与五氯酚钠混用,以免发生药害。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远离水产养殖区用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药液污染水源地。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稻瘟灵一般只对皮肤、眼睛有刺激症状,经口中毒低,无中毒报道。异稻瘟净中毒症状为轻者: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 。中度中毒:出现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收缩,精神恍惚,行走不稳 ,大汗,流涎,腹痛,腹泻。重者: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 ,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误服者可立即发病。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若断定为有机磷中毒可用阿托品1-5mg作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 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