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347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2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格雷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11-22克/亩 | 喷雾 |
梨树 | 梨木虱 | 8000-120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42-83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强光照会加速本品分解,应尽量避开上午10点至下午4点施药。2、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抗生素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内渗作用,但是无杀卵作用。其有效成分阿维菌素通过刺激昆虫释放r-氨基丁酸起到阻断运动神经作用,使昆虫麻痹、拒食至死。 |
注意事项 | |||
1、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梨树上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闪;在十字花科小油菜和萝卜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十字花科甘蓝上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2、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早期中毒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1、误食本品,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2、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贮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并远离火源。2、放置在儿童摸不到的地方,并加锁。3、不得与食品、饮品、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4、按一般化学品运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