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N28-93 | 首次批准日期: | 有效期至: | 2028-12-11 | |
农药名称: | 丁草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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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省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丁草胺 | butachlor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喷雾,毒土 |
水稻 | 牛毛草 | 100-160毫升/亩 | 喷雾,毒土 |
水稻 | 稗草 | 100-160毫升/亩 | 喷雾,毒土 |
水稻 | 部分阔叶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喷雾,毒土 |
水稻 | 鸭舌草 | 100-160毫升/亩 | 喷雾,毒土 |
使用技术要求 | |||
1、秧田和直播田:播前2-3天或水稻秧苗立针期,播后3-5天施药。2、移栽田:早稻插秧后5-7天,晚稻插秧后3-5天施药。3、施药时田间保持水层3~5厘米,北方保水5~7天、南方保水3~5天,以后恢复正常田间管理。可喷雾,也可撒毒土。4、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后茬作物安全。5、每季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用于防除水稻田的稗草、部分阔叶杂草、牛毛草、鸭舌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沙质土壤用低剂量,否则易出现药害;含有机质多的粘土用药量要适当增加,以保证药效。2、丁草胺对三叶期以上的稗草效果差,因此必须掌握在杂草一叶期 以前,三叶期使用,水不要淹没秧心。3、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贮存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4、使用过的空瓶用清水冲洗3次压烂土埋,切勿重复使用或做其它用途。5、对鱼毒性高,不宜在养鱼的稻田使用,残药或清洗液不能倒入池塘、河流中。不要污染水源。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送医院诊治。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请用专用车辆按规定线路运输,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