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318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1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农药名称: | 毒死蜱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众和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4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毒死蜱 | chlorpyrifos | 4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二化螟 | 80-9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 本品应于二化螟卵孵高峰期至二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 产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 施药结束后设立警示标志,24小时内人畜禁止入内。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有机磷类农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作用于害虫的神经系统,可杀死水稻上的二化螟。 |
注意事项 | |||
1. 本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2. 本品是有机磷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4. 本品不可与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 禁止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禁用吗啡、吩噻嗪、利血平。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