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319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1 | 有效期至: | 2028-12-10 |
农药名称: | 氟啶脲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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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深圳诺普信作物科学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克/升 | ||
备注: | 2023年9月11日,变更原持有人深圳诺普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氟啶脲 | chlorfluazuron | 50克/升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甜菜夜蛾 | 40-8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是阻碍幼虫蜕皮致使其死亡的药剂,从施药至害虫死亡需3-5天,因此,使用此药需在甜菜夜蛾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进行。 2.宜在产卵高峰盛期施药效果好,喷药时要使药液湿润全部叶片,才能发挥药效。 3.清晨或傍晚施用,防治效果更佳;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杀虫剂。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作用,无内吸性。作用机制主要是抑制几丁质合成,阻碍昆虫正常蜕皮,使卵的孵化、幼虫蜕皮以及蛹发育畸形,成虫羽化受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剂无内吸传导作用,施药必须均匀。 3.施药后用肥皂清洗手脚和面部,并更换衣服。 4.对低龄鱼虾等甲壳类有很大影响,应避免将药液混入鱼塘。 5.对家蚕有长期毒性,应避免在桑园、蚕室附近施药。 6.配药和施药时,应穿防护服,戴口罩或防毒面具以及胶皮手套,以避免污染皮肤和眼睛,施药完毕后应及时换洗衣物,洗净手、脸和被污染的皮肤。 7.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洗涤后的废水不应污染河流等水源,未用完的药液应密封后妥善放置。 8.开启封口应小心药液溅出,废弃包装物应冲洗压扁,后深埋或由生产企业回收处理。 9.在萝卜的安全间隔期7天;每生长季节最多使用3次。在小白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季最多用3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
1.不慎吸入,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立即用清水冲洗,严重者送医院治疗。 2.如误服要喝1-2杯水,立即洗胃,不要引吐。 3.中毒应立即携带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请专区处理并用明显的标牌标识。 4.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注意防雨防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