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烯禾啶登记证PD20083128-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3128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0 有效期至: 2028-12-9
农药名称: 烯禾啶 毒性: 低毒

除草剂烯禾啶登记证PD20083128-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韩农(黑龙江)化工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12.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烯禾啶 sethoxydim 12.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亚麻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66-100毫升/亩 喷雾
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66-100毫升/亩 喷雾
棉花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66-100毫升/亩 喷雾
花生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66-10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在大多数一年生禾本科杂草达3-5叶期茎叶施药,每亩用67-100毫升,兑水20-40公斤进行均匀喷雾。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选择性强的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剂,能被禾本科杂草茎叶迅速吸收,并传导顶端和节间分生组织,使其细胞分裂遭到破坏。由生长点和节间分生组织开始坏死,受药植株3天后停止生长,7天后新叶退色或出现花青素色,2-3周全株枯死。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使用本品最多1次。2、施药后杀草效果7天后才能见到,施药后不要急于采取其它除草措施。3、施药时应避免将药液漂移到邻近的单子叶作物上,以免产生药害。4、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低毒农药,施药时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若药液溅到眼睛内,应立即用清水清洗15分钟以上,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严重时请医生治疗,如误服,应立即催吐,并送医院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在贮存和运输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物、种子、饲料等同储同运,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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