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3031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0 | 有效期至: | 2028-12-9 |
农药名称: | 啶虫脒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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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安道麦辉丰(江苏)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2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啶虫脒 | acetamiprid | 2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水稻 | 稻飞虱 | 7.5-10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蚜虫 | 6000-8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苹果树蚜虫发生始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只可用药1次。2.本品应于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周到,施药后保持水层7天,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5-20天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3.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吡啶类内吸型杀虫剂。通过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作用,与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其活性,而杀死害虫。具有较强的触杀和渗透作用,按推荐剂量使用,对苹果树蚜虫和水稻稻飞虱有较好的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产品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1次;在水稻作物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5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鸟类有毒,施药时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鸟类保护区附近慎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应避免药液流入河塘等水体中,清洗喷药器械时切忌污染水源。4.本品不能与石硫合剂和波尔多液等强碱性农药混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冲洗手、脸及裸露部位。6.丢弃的包装物等废弃物应避免污染水体,建议用控制焚烧法或安全掩埋法处置包装物或废弃物。7.避免孕妇及儿童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头痛、头昏、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必要时送医院诊治。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洗胃,保持安静。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阴暗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并加锁,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2.运输前应先检查包装容器是否完好、密封,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露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暴晒、雨淋、高温。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