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68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5 | 有效期至: | 2028-12-4 |
农药名称: | 双甲脒 | 毒性: | 中等毒
中等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西省赣州宇田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螨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双甲脒 | amitraz | 1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梨木虱若虫初孵至盛孵期施药,视虫情况,可连续用药3次,每隔10天左右施药一次。2、本品在气温低于25℃时,药效作用较慢且低,高温天晴时使用药效高。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杀螨剂,主要是抑制单胺氧化酶的活性,对昆虫中神经系统的非胆碱能突触会诱发直接兴奋作用,具有触杀、拒食、驱避作用和一定的胃毒、熏蒸、内吸作用,渗透力较强。适用于梨树梨木虱的防治。 |
注意事项 | |||
1、本品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0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如波尔多液等)混用,不能与对硫磷混用于苹果,以免产生药害。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用品,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口鼻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螨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本品对人的皮肤和粘膜有刺激作用,对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能产生抑制作用。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后无特效解毒药物,应立即携产品标签将患者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避免阳光直接照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