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PD2008268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2681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5 有效期至: 2028-12-4
农药名称: 毒死蜱 毒性: 中等毒

杀虫剂毒死蜱登记证PD20082681-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等毒

剂型: 乳油
登记证持有人: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杀虫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45%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毒死蜱 chlorpyrifos 45%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棉花 蚜虫 66.7-133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蚜虫初发期喷雾使用,每隔10天左右喷药一次。 2、不能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产品规定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安全间隔期为21天。 5、施药后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允许进入施药区域的间隔时间:24小时。
产品性能
本品为具有触杀、胃毒和熏蒸作用的有机磷杀虫剂。主要用于防治棉花蚜虫。
注意事项
1、本品无内吸传导作用,喷雾须均匀、周到。 2、在异常情况下或推广使用,需请当地植保人员予以指导。3、施药时要穿戴防护用具、手套、面罩,避免使药液溅到眼睛和皮肤上,避免口鼻吸入,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4、此药对黄铜有腐蚀作用,喷雾器用后要立即冲洗干净。5、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桑园和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6、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7、孕妇、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8、本产品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急性中毒多在12小时内发病,口服立即发病。轻度: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无力、胸闷、视力模糊、胃口不佳等,全血胆碱酯酶活力一般降至正常的70%以下。中度:除上述症状外还出现轻度呼吸困难、肌肉震颤、瞳孔缩小、精神恍惚、行走不稳、大汗、流涎、腹疼、腹泻。重者还会出现昏迷、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大小便失禁,惊厥,呼吸麻痹。急救治疗:[1]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2]用解磷定0.4-1.2g 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3]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4]误服时立即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急救时注意防治迟发型神经毒性的发生。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堆放方式应符合安全、搬运方便的原则。储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保持良好通风。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在装卸、运输时应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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