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640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4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河北三农农用化工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适用于菜青虫低龄幼虫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2.大风天或降雨1小时前,请勿施药。3.早晨或傍晚有利于提高防治效果。 |
产品性能 | |||
1.该品属生物杀虫、杀螨剂,通过抑制害虫的神经传导,致使害虫麻痹、拒食、死亡。2.该制剂触杀、胃毒作用效果较好,持效期较长。3.在推荐计量下使用,对作物较安全。 |
注意事项 | |||
1.该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甘蓝3天,萝卜7天,小油菜5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早期症状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严重时导致呕吐。误服则立刻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 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不慎吸入,立即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种子、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