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584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4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农药名称: | 烯腺·羟烯腺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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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母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高碑店市田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RH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植物生长调节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0.006%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羟烯腺嘌呤 | oxyenadenine | 0.004% |
烯腺嘌呤 | enadenine | 0.002%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本产品只用于制剂加工,不可直接用于农作物田或其他场所。 |
产品性能 | |||
本产品系植物生长调节剂,是通过刺激植物的细胞分裂,促进叶绿素形成,增强植物的光合作用,加速植物新陈代谢和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有机体迅速增长,植物早熟丰产。 |
注意事项 | |||
开起后,未使用完的母药,用塑料袋密封,防止受潮结块、失效。使用时应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注意个人安全防护,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具。工作完毕后及时清洗身体裸露部位。清洗加工器械等的污水不可倒入河塘及污染地下水源,避免对环境中的其他生物产生危害。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皮肤和眼睛有轻微刺激,如不慎将药液触及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如误食应及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本品应贮存于阴凉干燥处,切忌受潮。2.本产品应远离儿童,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3.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