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585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4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农药名称: | 乙草胺 | 毒性: | 低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江苏克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乙草胺 | acetochlor | 5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玉米、花生、播后苗前土壤喷雾。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邻近敏感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可有效防除马唐、稗草、狗尾草、牛筋草、千金子、苋菜、藜、马齿苋、龙葵等。 |
注意事项 | |||
[1]杂草对本品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应在杂草出土前施药。[2]本品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排水不畅易涝的低洼地用药后易产生药害。[3]水稻、麦类、谷子、高粱、黄瓜、菠菜等作物不能使用。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清洗施药器械等的污水不可污染地下水源、河塘等各种水域,避免对环境中其它生物造成危害。[6]本品每个作物生长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为轻微呕吐与腹泻,无全身中毒症状。 ·本品对皮肤、眼睛有刺激性,施药时应注意防护,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如误服,饮大量清水催吐,并送医院诊治。 ·无解毒剂,请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剂应存放在阴凉、干燥、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施药器械应清洗干净,废水勿污染水源。运输时轻拿轻放,严禁倒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