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593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4 | 有效期至: | 2028-12-3 |
农药名称: | 草甘膦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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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原药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中禾化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草甘膦 | glyphosate | 9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使用技术要求 | |||
产品性能 | |||
本品外观为无色晶体,熔点200℃,蒸气压不计,松密度0.5g/cm^(3),溶解度水12g/L (25℃),不溶于一般有机溶剂,如丙酮、乙醇、二甲苯,低于60℃稳定,光稳定。草甘膦是一种内吸传导广谱灭生性除草剂。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干扰蛋白质合成致杂草死亡。进入土壤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失去活性。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
注意事项 | |||
1、操作时应当采取的安全防护和安全生产措施。2、本品若着火或泄漏或遗洒,用水、二氧化碳、沙子、灭火器及时扑灭或掩埋。3、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4、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避免污染水源。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无经口中毒报道。1、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2、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3、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4、如误服,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