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52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 |
农药名称: | 精喹禾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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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清原农冠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5% | ||
备注: | 2023年5月24日,变更原持有人青岛清原农冠抗性杂草防治有限公司。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喹禾灵 | quizalofop-P-ethyl | 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在杂草3-5叶期使用效果最佳,兑水30公斤对准杂草茎叶喷雾。2、施药时应周到、均匀,勿重喷或漏喷。大风天或下雨前后,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为选择性苗后茎叶处理剂,能有效防除棉花田的稗草、马唐、牛筋草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本品用于棉花时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施药时避免药液漂移到小麦、玉米、水稻等禾本科作物上。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到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