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468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3 | 有效期至: | 2028-12-2 |
农药名称: | 灭多威 | 毒性: | 高毒
高毒 |
剂型: | 可溶粉剂 |
登记证持有人: | 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90%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灭多威 | methomyl | 90%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棉花 | 棉铃虫 | 10-17克/亩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本品应于棉铃虫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均匀喷雾,视虫害发生情况每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2.本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 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一种内吸性杀虫剂,对甘蓝菜青虫和棉花棉铃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
注意事项 | |||
1、不得用于防治卫生害虫,不得用于蔬菜、瓜果、茶叶、菌类、中草药材的生产,不得用于水生植物的病虫害防治。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使用时应注意对鸟的影响。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药剂接触皮肤、眼睛及沾染衣服,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对棉花、大豆、茄子等作物和苹果生长早期易产生药害,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昏、头痛、乏力、面色苍白、呕吐、多汗、流涎、瞳孔缩小、视力模糊。 严重者出现血压下降、意识不清,皮肤出现接触性皮炎如风疹,局部红肿奇痒,眼结膜充血、流泪、胸闷、呼吸困难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用阿托品0.5-2毫克口服或肌肉注射,重者加用肾上腺素。禁用解磷定,氯磷定,双复磷,吗啡。中毒急救咨询电话:0538-5826311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避免污染水源。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