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337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 | 有效期至: | 2028-11-30 |
农药名称: | 阿维菌素 | 毒性: | 低毒(原药高毒)
(原药高毒) |
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绩溪农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杀虫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8%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阿维菌素 | abamectin | 1.8%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梨树 | 梨木虱 | 4000-6000倍液 | 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1、于虫害发生初期喷雾使用,不可随意加大使用浓度。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 |||
本品是从土壤微生物中分离的天然产物,阿维菌素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性,但有较强的渗透作用。药液喷到植物叶面后迅速渗入叶肉内形成众多的微型药囊,并能在植物体内横向传导,杀虫活性较高。 |
注意事项 | |||
1、在梨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2、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时应注意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3、按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规定,在生产A级、AA级绿色蔬菜和果树产品时,不得使用本剂。4、使用本品时应严格遵守《农药安全操作规程》,穿戴好防护服和手套、口罩等,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6、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早期症状表现为瞳孔放大,行动失调,肌肉颤抖,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并给患者服用吐根糖浆或麻黄素,但勿给昏迷患者催吐或灌任何东西。抢救时避免给患者使用增强γ-氨基丁酸活性的药物(如巴比妥、丙戊酸等)。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1、于通风、干燥、阴凉处存放。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3、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