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41%)登记证PD20082290-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登记证信息
登记证号: PD20082290 首次批准日期: 2008-12-1 有效期至: 2028-11-30
农药名称: 草甘膦异丙胺盐(41%) 毒性: 低毒

除草剂草甘膦异丙胺盐(41%)登记证PD20082290-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剂型: 水剂
登记证持有人: 捷马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保证期: 2年 重新核准日期: /
农药类别: 除草剂 总有效成分含量: /
备注:
有效成分信息
有效成分 有效成分英文名 有效成分含量
草甘膦 glyphosate 30%
制剂用药量信息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法
柑橘园 杂草 200-40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为灭生型除草剂,杂草生长旺期,杂草茎叶喷雾,施药时应防止药液飘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2. 施药后4小时内下大雨,药效会降低,要选择晴天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主要通过抑制植物体内烯醇丙酮基莽草素磷酸合成酶,从而抑制莽草素向苯丙氨酸、酪氨酸及色氨酸的转化,使蛋白质的合成受到干扰导致植物死亡。对40多科的植物有防除作用,包括单子叶和双子叶、一年生和多年生杂草。草甘膦入土后很快与铁、铝等金属离子结合而失去活性。
注意事项
1. 本品安全间隔期为21天。 2. 草甘膦与土壤接触立即失去活性,宜作茎叶处理,药液勿接触柑橘树绿色。2. 使用时可加入适量的洗衣粉、柴油等表面活性性,可提高除草效果。3. 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4、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5、施药时穿长衣长裤,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救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蚀作用,应选择塑料等非金属容器贮存。贮运时必须严防潮湿、受热、日晒,保持良好的通风。置于远离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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