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信息 | |||||
登记证号: | PD20082292 | 首次批准日期: | 2008-12-1 | 有效期至: | 2028-11-30 |
农药名称: | 精吡氟禾草灵 | 毒性: | 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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剂型: | 乳油 |
登记证持有人: | 佳木斯黑龙农药有限公司 | 质量保证期: | 2年 | 重新核准日期: | / |
农药类别: | 除草剂 | 总有效成分含量: | 15% | ||
备注: |
有效成分信息 | ||
有效成分 | 有效成分英文名 | 有效成分含量 |
精吡氟禾草灵 | fluazifop-P-butyl | 15% |
制剂用药量信息 |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法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6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40-66.7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50-66.7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使用技术要求 | |||
用于春大豆田、棉花、花生田时,在杂草2-5叶期,每亩用药量兑水20-40公斤,均匀喷雾。 |
产品性能 | |||
本剂是一种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茎叶处理除草剂。对禾本科杂草有很强的杀伤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春大豆、棉花、花生田间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注意事项 | |||
1、精吡氟禾草灵药效表现较迟,不要在施药后1-2周内效果不明显时重喷第二次药。2、在土地湿度较高时,除草效果好,在高温干旱条件下施药,杂草茎叶未能充分吸收药剂,此时要用剂量的高限。3、每季节最多使用一次。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 |||
中毒为消化道症状,严重时对肝、肾损伤。误服立即催吐、洗胃。忌用温水洗胃。也可用活性炭与轻泻剂,对症治疗。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
储存和运输方法 | |||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